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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5-29    浏览次数:

 

20265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和落实各级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稳定发展,依据《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大资字〔202514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下属各系、科研团队及个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一票否决制,强化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将依据国家、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直接责任人,是指涉事科研团队(课题组)负责人、实验项目负责人、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直接参与实验的教职工与学生,以及涉事学生的指导教师。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按《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同时其违规行为及相应责任将追溯至其指导教师及所在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并组织实施常态化的安全巡查与专项检查。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一)巡查整改流程

在学院、学校等各级开展的安全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检查人员应向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况在学院内部通报。首次未按期整改的,由学院约谈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其所属系负责人;再次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院上报学校建议关停该实验室。被关停实验室须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

(二)事故与事件报告

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第一时间向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必须积极配合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学院安全管理规定,或因未履职尽责、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突出安全隐患与不利影响的实验室安全事件,其等级认定按照《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除按学校规定对学院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学院对直接责任人作如下附加处理,以落实学校对学院的处罚:

  • 发生一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院内评奖评优资格。

  • 发生二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10%。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在其下一年度导师人均招生名额基础上核减1名。

  • 发生三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及次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20%。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第六条 对于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事故等级认定按照《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执行。除按学校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处理外,学院根据事故等级对直接责任人作如下附加处理,以落实学校对学院的处罚:

  • 发生一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50%;直接责任人应承担因其过错导致学院被扣发绩效或产生其他经济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具体金额由学院核定;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 发生二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及次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70%;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取消其招生资格2年。

  • 发生三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及后续2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90%;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取消其招生资格3年。

  • 发生四级实验室安全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及后续3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直接责任人当年奖励绩效的100%;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取消其招生资格4年。

涉及学生的,除按《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外,学院可同时取消其当年院内评优资格。

第七条 实验室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学校或学院责令关停整改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 因重复出现一般隐患或整改不力被关停: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院内评优资格,由学院予以警示谈话。

  • 因被认定为一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导致关停: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院内评优资格,扣发其当年奖励绩效的3%;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对其通报批评。

  • 因被认定为二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导致关停: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其当年奖励绩效的5%;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在其下一年度导师人均招生名额基础上核减1名。

  • 因被认定为三级实验室安全事件导致关停: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奖评优、职称晋升与岗位晋级资格;扣发其当年奖励绩效的10%;直接责任人为研究生导师的,学院建议学校在其下一年度导师人均招生名额基础上核减2名。

第八条 被关停整改的实验室,未履行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启用的,视为严重违规。涉事学生取消当年院内评奖评优资格,并依规处分;相关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研究生导师(直接责任人),扣发其当年奖励绩效的5%-10%。擅自启用并引发事故的,按本细则第六条从重追究。

第九条 针对本院实验室涉及机电、化学、辐射等风险的特点,对以下事前违规行为进行特别规定:

  • 管制类化学品与废弃物管理:出现管制类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如台账不清、存放不当)或未按规定处置化学废弃物(含沾染物),第一次全院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第二次,暂停该团队管制类化学品领用资格3-6个月,并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院内评优资格;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二级或三级实验室安全事件追究责任。

  • 特种设备与高温高压设备: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实验机台等特种设备,以及马弗炉、烘箱等高温设备,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违规操作或无人值守运行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使用,对直接责任人全院通报批评;导致事件的,按相应等级处理。

  • 电气与消防安全:严禁在实验室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实验室内、楼道等区域为电动车辆违规充电。首次查实,对涉事学生及导师全院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对导师按本细则第五条第(二)项(二级事件)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按第六条处理。各实验室必须按规配备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等,未安装或失效的,视为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按第四条处理。

  • 地质、测绘野外作业安全:未制定应急预案、未配备必要安全装备、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外作业的,对项目负责人和带队教师予以批评教育;引发险情或事故的,视同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故事件,按本细则第五、六条追究责任。

第十条 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责任制,保持室内整洁,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安全通道畅通。对卫生状况恶劣、堆放大量杂物、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等隐患,经指出拒不整改的,学院可暂停该实验室使用,直至整改完成。

第十一条 本细则所涉及的奖励绩效扣发、评奖评优及招生资格限制等处理,由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按人事、研究生管理等权限报学校相关部门或由学院执行。经济赔偿由学院根据核定损失后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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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长:邵拥军、李志伟

副组长:邓敏

员:孙平贺、梅小明、刘启亮、任政勇、李欢、杨泽发

安全环保管理员:刘井鹏

 

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

2026527

 

备注:

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中心)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统筹、监督与考核。配备一名专职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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