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资字〔2025〕12号),结合我院学科多元、实验类型复杂、校区分散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所有已登记备案的实验室,包括潇湘校区地科楼、岳麓山校区地学楼及职工医院旁等全部实验场所。各实验室安全分类及等级以学院公布的《地信院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为准。
第三条 工作原则:实行“学院-实验室-责任人”三级管理,按照安全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控。一级、三级实验室为重点监管对象,四级实验室实行常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统筹、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 专职安全管理员
学院配备一名专职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员,主要职责包括:
1. 每周对全院实验室进行例行巡查并记录;
2. 负责与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接;
3. 组织年度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
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为该房间的直接责任人(以《地信院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公示姓名为准),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信息公示:确保实验室门牌信息完整、清晰、有效,信息变更时及时报学院更新;
2. 准入管理:审核进入本室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情况,严禁未达标者进入;
3. 日常管理:建立值日制度,做到“人走四关”(关电、关水、关气、关门窗),并填写值日记录;
4. 隐患整改:对学院、学校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销账。
第三章 分级分类管理
第七条 一级安全实验室(重点管控)
学院的一级安全实验室均为化学类或涉及高压特种设备,除遵守基本规定外,还须严格执行:
1. 化学品“双人双锁”管理,每次领用须登记,账物相符;
2. 气瓶必须固定,可燃与助燃气瓶分库存放,远离热源;
3. 配备完善的个人防护装备(防化手套、护目镜、实验服),实验须全程值守;
4.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结果报学院存档。
第八条 三级安全实验室(加强管理)
学院的三级实验室主要风险为危化品、加热设备、高压气瓶、激光辐射等,除遵守基本规定外,还须遵守:
1. 加热设备(马弗炉、干燥箱、反应釜等)须远离易燃物,使用期间须有人值守;
2. 危化品须置于专用安全柜中,建立使用台账;
3. 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为主,精密仪器室优先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4.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第九条 四级安全实验室(常规管理)
全院大部分实验室为四级,风险等级相对较低,但仍须遵守基本安全规范:
1. 定期检查水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与私拉乱接;
2.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 精密仪器室须保持清洁,注意防尘防潮防静电。
第四章 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第十条 机电类实验室管理
学院多数实验室为机电类,涉及钻探设备、岩石力学试验机、电法仪、电磁发射装置等大型机电设备。须特别遵守:
1. 操作规程明示:所有机电设备须在周边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 防护装备穿戴:操作旋转设备须佩戴护目镜,禁止戴手套操作旋转部件(如钻机、磨片机等);长发须束起;
3. 定期维护:每月检查设备电气线路、传动部件,液压设备须检查油路是否渗漏;
4. 特殊设备持证上机:钻机、岩石切割机、压力试验机等大功率或高风险设备,须经培训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一条 化学类实验室管理
须遵守:
1. 化学品分类存放,酸碱分离,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2. “三废”分类收集,严禁倒入下水道,交由学校统一处置;
3. 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存放食品。
第十二条 辐射与激光安全管理
涉及X射线衍射室、电子探针实验室、激光剥蚀实验室等含辐射或激光设备的场所:
1. 操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 设备工作时须开启警示灯,门口张贴辐射警示标识;
3. 非授权人员禁止进入。
第十三条 野外实习与测绘安全
涉及全站仪、GNSS、无人机等野外作业设备的实验室,组织外业活动时还须:
1. 出行前进行安全交底,在马路边实习必须穿反光马甲;
2. 无人机操作须遵守学校空域管理规定,操作人员须持证飞行;
3. 指定安全联络人,实行“日报告”制度。
第五章 教育、培训与准入
第十四条 全员准入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新生、新教工须通过学校和学院两级安全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学院准入考试应包含地信院学科特色的专项考题(机电安全、野外作业安全、化学品安全等)。
第十五条 应急演练
学院不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重点围绕机械伤害急救、触电急救、化学品泄漏处置、火灾逃生四类场景。
第六章 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十六条 三级检查制度
1. 日自查:各实验室值日生每日下班前完成水电气门窗自查并记录;
2. 周巡查:专职安全管理员每周对一级和三级实验室进行全覆盖巡查,四级实验室抽查;
3. 月检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 隐患闭环管理
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录入学院安全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员验收销账。重大隐患须在整改完成前暂停相关实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明确的事项,按《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